博友北国一枝笔有一篇博文,取名《则》,说的是古文断句问题。兄弟偶翻博文下面的评帖,觉得还有点意思,可以拿出来晒晒。北国兄文章不长,先抄下来;后面是兄弟和他的讨论帖。
《孟子·尽心章句下》:“晋人有冯妇者善搏虎卒为善士则之野有众逐虎虎负嵎莫之敢撄望见冯妇趋而迎之冯妇攘臂下车众皆悦之其为士者笑之” 这一段一般断为:晋人有冯妇者,善搏虎,卒为善士。则之野,有众逐虎,虎负嵎,莫之敢撄。望见冯妇,趋而迎之。冯妇攘臂下车,众皆悦之,其为士者笑之。
但也有人断为:……卒为善,士则之。野有众逐虎……周先生对此解释道:这“笑”他的“士”,就是先前“则”他的“士”,要不然,“其为士”就太鹘突了。不过先生紧接着又说:但也很难决定究竟是哪一面对。(《花边文学·点句的难》)
我认为以后者为佳。这里的“则”解释为“有一次”太勉强,不如解释为“以…为则”好。
湘江:据孟子原文,前者较符合原意。孟子第一次建议赈灾,是合适的,第二次又建议,就被认为是不合时宜了。孟子讲冯妇故事,是说明这种情况。冯妇原来打虎,是合适的,但他成为士后又去打虎,就被认为是不合时宜了。与士则之或士不则之应该没有关系。
北国:由“卒为善士”可知,冯妇原来就是“士”,否则就没必要在前面加“善”了。
湘江:有士则之可知,冯妇原来不是士,否则没有必要士则之了。
北国:这里的“士”当作何讲呢?我认为它是古代贵族的最低一级,具体是什么就不必猜测了。古代的“士”都是文武兼备的。所以“其为士者笑之”的“笑”不一定是是“哂笑”,也许是引以为荣的“笑”。
湘江:果然如此,怎样说明:原来建议赈灾是合理的,后来建议就不合理,这样一种“是为冯妇也”的情况呢?
北国:我认为根据原文得不出孟子不同意第二次建议齐王赈灾的结论来。圣人怎么会那样认为呢!“再作冯妇“”就是再做一回善事。“卒为善”应解释为“始终做善事”。
湘江:不是再做冯妇,原文是:此为冯妇也,应译为:这样做就成了冯妇了。显然没有再做一回善事的意思。再做冯妇这一成语,也是贬义词。如果说谁是再做冯妇,那简直是骂人。谁愿意再做冯妇呢?我想先生也不愿意。
北国:我说的是孟子原文和成语“再作冯妇”的原意。
湘江:解读孟子当依据孟子原文,而不能依据成语。成语一般来自经典,但往往与原文有差异,有的甚至意思相反。再作冯妇这个成语,先生解为再做一回善事,误,实际上是重操旧业的意思。我们平常说谁谁重操旧业,多少带有讽刺意味。说孟子重操旧业,显然有不敬圣人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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